訓導政策
目標
1.能鼓勵學生培養良好的正面行為,配合「正面文化」的推行,利用積點鼓勵 學生努力學習。
2.優化學校以往的懲罰制度,定立更明確、更配合實際需要,以缺點、小過及大過去告誡及阻嚇一些失當行為的同學。
3.建立更靈活及更能反應學生行為的獎懲制度,以配合校訓–「進德修業」。
4.利用學生獎懲制度,喚起學生及家長對學生的學習及行為表現的關注。
5.配合校方的訓輔系統及活動,務求令學生能在品格上有所裨益。
6.利用學生獎懲制度,鼓勵以往行為出現偏差的學生能有改善的機會。增強他們的自信心,給他們一個更新的機會。
獎勵制度
甲、 績點制度
在一至六年級推行,以學生成績作為獎勵的標準,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力求上進。
績點類別 | 項目 |
優點 | 凡於學年總成績中取得各班總成績第一、第二及三名者,可得優點乙個。 |
小功 | 凡於學年總成績中取得全級總成績第一、第二及三名者,可得小功乙個。 |
乙、 獎學金
為了鼓勵同學在學業及其他方面有優良及特出的表現,特設以下獎學金 :
名稱 | 年級 | 名額 | 獲獎準則 | 每名金額 |
張高曼麗校長獎學金 | 一至六年級 | 各班1名 (共24名) | 各班品學兼優學生 | 各得$200 |
金惠玲校長獎學金 | 一至六年級 | 各級1名 (共6名) | 本年度英文總成績與去年度英文總成績比較而進步最大的學生 | 各得$200 |
潘忠誠校監 紀念獎學金 | 一至六年級 | 各班2名 (共48名) | 本年度總成績與去年度總成績比較而進步最大的學生(每班兩名) **若同分則以全年中、英、數三科總分成績最高。 | 各得$100 |
校友會閱讀獎學金 | 四至六年級 | 各班2名 (共24名) | 於各班中、英文閱讀報告比賽中獲得優異獎學生 | 各得$100 |
梁裕龍教授獎學金 | 一至六年級 | 各班1名 (共6名) | 中文學科獎 | 各得$100 |
一至六年級 | 各班1名 (共6名) | 英文學科獎 | 各得$100 | |
一至六年級 | 各班1名 (共6名) | 數學學科獎 | 各得$100 | |
一至六年級 | 各班1名 (共6名) | 常識枓學科獎 | 各得$100 | |
張其輝先生獎學金 | 四至六年級 | 各級2名 (共6名) | 音樂成績表現卓越 | 各得$200 |
丙、 各學科獎項
為鼓勵同學在學業、德行及服務方面均有積極良好表現,會在學年結束前設立不同獎項,以茲鼓勵。
- 全級學業成績獎(每級三名)
- 全級學科成績獎(中、英、數、常各一名)
- 每班學業成績獎(每班一名)
- 操行獎(每班一名)
- 服務獎(每班兩名)
- 六年級傑出學生獎(每項兩名):學行獎,服務獎,體育獎,藝術獎
懲處制度
凡學生不遵守校規,經班主任或訓輔主任屢次勸導後,仍未有改善 ; 或有特殊惡劣及犯上嚴重過失者,將會酌情分別發出告誡信、記缺點、小過或大過。
懲罰細則
缺點類別 | 項目 |
告誡信 | 1. 學生偶有過錯,老師定先加以勸誡,協助學生改善行為,老師可按個別違規學生實況,記於家課冊或手冊內,請家長注意;老師並於需要時約見家長,請家長與校方合作,以收管教之效。 2. 班主任會先處理學生的問題,並與家長聯絡或面談。如情況未有改善者,將會交由訓導組處理。 3. 經訓導老師勸誡兩次或以上的學生,如情況未有改善者,校方會發「警告信」予家長。如再犯或再被勸誡,則會考慮以記缺點或記過處理。 4. 放學期間,不依向校方申報的放學方法離校或擅自留校,校方會發「警告信」予家長。 5. 一個月內,上課遲到五次者,將會發出警告信。 |
缺點 | 1. 如學生多次欠交功課,經老師及訓導老師向學生及家長了解情況後,而情況未有改善者,記缺點乙個 2. 經常在校內不守秩序,或不聽從老師教導,經老師勸諫後,而未有改善者,記缺點乙個。 3. 校服或髮飾不合標準,經老師向學生及家長了解情況後,而未能有改善者,記缺點乙個。 4. 默書、測考期間作弊者,記缺點乙個。 5. 經常欠帶書本、文具或手冊,記缺點乙個。 6. 不遵從班規,經老師勸導後,而未有改善,記缺點乙個。 7. 故意弄毀或塗污學校公物、借故生事、煽動或參與打架,記缺點乙個。 8. 一個月內,上課; 遲到十次者,記缺點乙個。 9. 無故曠課、逃學(包括於上課時間走堂而未有合理解釋者) ,記缺點乙個。 11. 於學校上課期間,未經老師批准而使用手提電話、媒體播放器及遊戲機,記缺點乙個。 12. 擅自塗改家課冊內容、假冒家長或老師簽名,瞞騙師長,記缺點乙個。 13. 塗改手冊、測驗或考試積分,記缺點乙個。 14. 對老師無禮、或向老師粗言穢語、多次蓄意不服從老師指導,記缺點乙個。 |
小過 | 1. 吸煙、賭博或任何涉及金錢及之問題,記小過乙個。 2. 故意及嚴重毀壞學校公物,記小過乙個。 3. 於校內進行偷竊或欺凌他人者,記小過乙個。 4. 於校外犯事,而有損校譽,記小過乙個。 5. 如學生所犯的事情較為嚴重,或之前已經因同樣事情而被記缺點,經訓、輔主任及校長討論後,可立即記一個或以上小過。 |
大過 | 1. 如學生多次違犯以上情況,而未有改善 ; 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及上述事項者,經校方特別審定後,記大過乙個。 2. 如學生所犯的事情為特別嚴重者或之前已經因同樣事情而被記小過者,經訓、輔主任及校長討論後,可立即一個或以上大過。 |
註 :
1. 需要時,會按學生犯事嚴重性而作出停課安排。
2. 校方將按實際情況,而保留修改上述各項之權利。
3. 上述各項措施,亦請家長在家配合以及提醒子弟注意。
學生校服及儀容方面
為了使學生有一個整潔及安全的學習環境,愉快成長,下列事項,亦請家長注意及配合:
(一)學生每天必須穿著整潔校服回校及放學。
(二)夏季校服:男生穿著縫上校章之短袖白恤衫、白短西褲、黑皮帶、黑皮鞋和白短襪;女生穿著縫上校章之白色短袖連身裙、黑皮鞋和白短襪。男生必須穿上純白色的內衣 ; 女同學則要穿上純白色的底裙。
(三)冬季校服:男生穿著縫上校章之長袖白恤衫、領帶、灰色長西褲、黑皮帶、黑皮鞋、白或灰短襪及深藍色校褸;女生穿著長袖白恤衫、縫上校章之灰色背心連身裙、領帶、黑皮鞋、灰色長襪及深藍色校褸。
(四)運動服不論夏季或冬季必需穿著校方規定之款式(可見於校內壁報)。運動鞋必需以白色為主色,不可有圖案在鞋上,應以簡樸為主。運動服應當天上體育課或有特別活動才穿著,更應時常清洗,確保衛生。
(五)男生頭髮不宜太長,應在適當時候修剪;女生若頭髮長及至肩膀應綑起,而所選用的頭飾不宜太誇張,顏色以黑色或棗紅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