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導

 




  • 目標
  • 獎勵制度
  • 懲罰細則
  • 其他需注意事宜


目標

1.能鼓勵學生培養良好的正面行為,配合「正面文化」的推行,利用積點鼓勵 學生努力學習。

2.優化學校以往的懲罰制度,定立更明確、更配合實際需要,以缺點、小過及大過去告誡及阻嚇一些失當行為的同學。

3.建立更靈活及更能反應學生行為的獎懲制度,以配合校訓--「進德修業」。

4.利用學生獎懲制度,喚起學生及家長對學生的學習及行為表現的關注。

5.配合校方的訓輔系統及活動,務求令學生能在品格上有所裨益。

6.利用學生獎懲制度,鼓勵以往行為出現偏差的學生能有改善的機會。增強他們的自信心,給他們一個更新的機會。


獎勵制度

本年度以學生成績作為獎勵的標準,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力求上進。

獎勵細則

在五及六年級推行,按實際情況再修訂。按不同情況或老師推薦而向學生授與不同積點,並紀錄在成績表上。

績點類別 項目
優點 凡於期考中取得各班總成績第二及第三名者,可得優點乙個。
小功

凡於期考中取得各班總成績第一名者,可得小功乙個。

獎學金

為了鼓勵同學在學業及其他方面有優良及特出的表現,本年特設以下獎學金 :

1.徐炳棠紀念獎學金

2.張高曼麗校長獎學金

3.潘忠誠校監紀念獎學金

懲罰細則

績點類別 項目
警告信

1. 學生偶有過錯,老師定先加以勸誡,協助學生改善行為,老師可按個別違規學生實況,記於家課冊或手冊內,請家長注意;老師並於需要時約見家長,請家長與校方合作,以收管教之效。

2. 班主任會先處理學生的問題,並與家長聯絡或面談。如情況未有改善者,將會交由訓導組處理。

3. 經訓導老師勸誡兩次或以上的學生,如情況未有改善者,校方會發「警告信」予家長。如再犯或再被勸誡,則會考慮以記缺點或記過處理。

4. 放學期間,不依向校方申報的放學方法離校或擅自留校,校方會發「警告信」予家長。

缺點

1. 如學生多次欠交功課,經老師及訓導老師向學生及家長了解情況後,而情況未有改善者,記缺點乙個。

2. 經常在校內不守秩序,或不聽從老師教導,經老師勸諫後,而未有改善者,記缺點乙個。

3. 校服或髮飾不合標準,經老師向學生及家長了解情況後,而未能有改善者,記缺點乙個。

4. 默書、測考期間作弊者,記缺點乙個。

5. 經常欠帶書本、文具或手冊,記缺點乙個。

6. 不遵從班規,經老師勸導後,而未有改善,記缺點乙個。

7. 故意弄毀或塗污學校公物、借故生事、煽動或參與打架,記缺點乙個。

8. 一個月內,上課遲到五次者,記缺點乙個。

9. 無故曠課、逃學(包括於上課時間走堂而未有合理解釋者) ,記缺點乙個。

10. 於互聯網上發佈或上載不良資訊或粗言穢語,記缺點乙個。

11. 於學校上課期間,未經老師批准而使用手提電話、MP3及遊戲機,記缺點乙個。

12. 未向校方申報攜帶手提電話,而私自攜帶手提電話回校者,記缺點乙個。

13. 擅自塗改家課冊內容、假冒家長或老師簽名,瞞騙師長,記缺點乙個。

14. 塗改手冊、測驗或考試積分,記缺點乙個。

15. 對老師無禮、或向老師粗言穢語、多次蓄意不服從老師指導,記缺點乙個。

小過

1. 吸煙、賭博或任何涉及金錢及之問題,記小過乙個。

2. 故意及嚴重毀壞學校公物,記小過乙個。

3. 於校內進行偷竊或欺凌他人者,記小過乙個。

4. 於校外犯事,而有損校譽,記小過乙個。

5. 如學生所犯的事情較為嚴重,或之前已經因同樣事情而被記缺點,經訓、輔主任及校長討論後,可立即一個或以上小過。

大過

1. 如學生多次違犯以上情況,而未有改善 ; 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及上述事項者,經校方特別審定後,記大過乙個。

2. 如學生所犯的事情為特別嚴重者或之前已經因同樣事情而被記小過者,經訓、輔主任及校長討論後,可立即一個或以上大過。

註 :
1. 需要時,會按學生犯事嚴重性而作出停課安排。
2. 校方將按實際情況,而保留修改上述各項之權利。

學生校服及儀容方面

為了使學生有一個整潔及安全的學習環境,愉快成長,下列事項,亦請家長注意及配合:

(一)學生每天必須穿著整潔校服回校及放學。

(二)夏季校服:男生穿著縫上校章之短袖白恤衫、白短西褲、黑皮帶、黑皮鞋和白短襪;女生穿著縫上校章之白色短袖連身裙、黑皮鞋和白短襪。男生必須穿上純白色的內衣 ; 女同學則要穿上純白色的底裙。

(三)冬季校服:男生穿著縫上校章之長袖白恤衫、領帶、灰色長西褲、黑皮帶、黑皮鞋、白或灰短襪及深藍色校褸;女生穿著長袖白恤衫、縫上校章之灰色背心連身裙、領帶、黑皮鞋、灰色長襪及深藍色校褸。

(四)運動服不論夏季或冬季必需穿著校方規定之款式(可見於校內壁報)。運動鞋必需以白色為主色,不可有圖案在鞋上,應以簡樸為主。運動服應當天上體育課或有特別活動才穿著,更應時常清洗,確保衛生。

(五)男生頭髮不宜太長,應在適當時候修剪;女生若頭髮長及至肩膀應綑起,而所選用的頭飾不宜太誇張,顏色以黑色或棗紅色為主。

學生回校與放學方法及安全事項

(一)本校在早上只開啟農圃道正門。請家長勿讓貴子弟過早回校,並叮囑子弟準時從農圃道正門進入學校及切勿擅自離開,以策安全。

(二)乘搭校車及農圃道自行放學的學生會由正門放學;乘搭褓姆車的學生會從農圃道橫閘或合一道出口放學;合一道自行放學及家長隊則由合一道出口放學;農圃道家長隊的學生由農圃道橫閘放學。懇請家長依時接送學生。

(三)如學生是由補習社接領學生放學的話,請家長先於學生手冊內的家長通訊欄申報接領子弟的補習社名稱及接領學生人員名稱,然後交予班主任查閱並作出紀錄。

(四)懇請家長親自監察補習社接領學生的安全情況。

(五)每天放學後,請學生必需收拾妥當自己的物品及家課,方可離開學校。請勿於放學後折返學校取回物品,以免學生於路途上發生危機。而校方因學生個人安全問題,亦有權拒絕學生於放學後再次進校,請家長留意。

在颱風影響下有關學生之安全措施

(一)在上課時間內,如因天氣情況急劇惡化,教統局宣佈臨時停課,校方將依照家長在手冊內選擇的臨時停課放學方式讓學生放學。

(二)如遇豪雨、颱風漸迫近本港或風球卸下學校可以復課,而家長認為當時天氣、道路或交通仍未恢復正常,為學生安全計,請自行決定是否讓 貴子弟上學。倘因上述原因而引致該生無法參加校內考試或測驗,校方保證不會使該生受到處分。至於受影響之測驗或考試,校方將會另作安排。

(三)本校上課時間為上午八時十分,如在上課音樂鈴聲結束後回校之學生則會列為遲到,請各家長注意。

學生財物問題

請勿讓學生帶過量金錢及貴重物品回校,以免遺失。學校有電話設備,學生毋須攜帶手提電話回校,如有特別需要,請必須向班主任以書面申報。亦請家長提醒同學小心保管八達通卡。同時,請為學生的個人物品(如:外套、八達通卡)寫上姓名。

學生健康

若子弟健康情況有特殊問題需要校方特別照顧時,請書面通知班主任。學生如患上傳染病,必須有註冊醫生,書面證明該生巳完全康復,方可回校上課。

預防傳染病:

同時,如踏入傳染病高峰期,本校將會保持警覺,加強預防措施,以防禦傳染病在校園擴散,並提醒學生及教職員須提高警覺,保持良好個人及環保衛生,以預防感染。請家長定時為子弟量度體溫,提醒子女注意個人衞生。

遵衞生署來函,請家長提醒學生注意以下預防措施:

(一) 打嘖嚏或咳嗽時應掩着口鼻,然後應立即洗手;

(二) 保持雙手清潔,並用正確方法洗手。用梘液洗手完畢,之後用即棄的紙巾把手抹乾。不要共用毛巾;

(三) 用過的物品須妥善清潔;

(四) 保持空氣流通;

(五)學校備有適當數量的口罩以便個別員生有需要時使用;及

(六) 如子女有呼吸道感染病徵,應佩戴口罩;盡早求醫;及按照醫生建議留在家中休息和不要返回學校。

上述各項措施,亦請家長在家配合以及提醒子弟注意,並妥善保存此小冊子,以供日後參考之用。